一.申请资格及申报时间
凡属开云网页登录 正式编制、人事档案等关系均在学校(含工作站)的在校教师及全日制在读学生,因公赴台参加会议、访问考察、合作研究、讲学任教、进修培训、交流学习等,均须向学校申请并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呈报审批,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签发赴台任务批件。根据市台办最新通知,自2018年1月开始,处级(不含)以上干部须提前45日申报,处级(含)以下人员须提前30日申报,起始日期以市台办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算。因此,建议有计划赴台执行公务的师生,请提前2个月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流程
1. 校内审批,已开通网申:
登陆我的数字交大-国际交流-出国出境-因公出国(境)申请(https://my.sjtu.edu.cn/Task),出访类型选择”赴台“,开始进行校内审批流程。
因公赴台申报材料:https://global.sjtu.edu.cn/cgcj/view/index/931
2. 市台办审批
校内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统一报送材料至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3. 领取批件
市府台办审批通过后,出具赴台批件,我中心会第一时间通知出访人或经办人,凭学校介绍信至市府台办领取批件。
(1)长宁区剑河路780弄7号建和楼上海市台办领取赴台批件;(可他人代办,凭身份证原件和学校介绍信)
(2)领取批件后请自行备份保管,批件是办理报销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请在领取批件后一个月内将批件复印件交至校出入境中心存档。
4.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 领取赴台批件后,请尽快至浦东民生路1500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台湾通行证、赴台签注;(携带赴台批件、身份证原件)
* 如首次新办台湾通行证,需本人到现场办理(通行证和签注可一起办理),需5个工作日;
* 如已有有效的通行证,可由他人代办签注(携带出访人的台湾通行证、赴台批件、出访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签注,请来校出入境中心申请代办介绍信。
注意事项:
(1) 赴台还需要出示入台证,入台证不由学校办理,请自行联系邀请方,由台方提供。取得入台证后,彩色打印随身携带,进入台湾地区的时候出示即可;
(2)最新材料要求请查询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网站:https://gaj.sh.gov.cn/crj/homeZ。
5. 申请暂借款及报销
凭赴台批件的复印件,至学校出入境窗口领取《赴台请示件公函》,再凭赴台批件原件和《赴台请示件公函》一起提交财务处,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可在数字交大平台(https://my.sjtu.edu.cn/Task)上办理暂借手续。出访结束后,及时办理因公出国(境)总结及报销手续。
6. 证照保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因公、因私是同一本证照,学校报备人员须于出访任务结束后15日内,将通行证送至学校出入境中心统一保管,其余人员证件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