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届春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3
根据《开云网页登录 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和《关于评选2025届全日制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届春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届春季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5年6月底前,其中港澳台学生及来华留学生不参加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可以参加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来华留学生推选工作单独组织,以思政老师通知为准。
二、评选比例
1、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2、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5)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2、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就业单位应符合学校、学院就业引导方向。对于赴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办法
由思政老师、辅导员、班委等组成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符合要求的同学自行申报并向评审小组提交材料,并由申请人所在班级组织民主评议。申请人通过民主评议后,由评审小组依据评定指标对其进行打分,市优将视报名情况,组织答辩,最终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评定指标:
项目 | 期刊论文分数 | 导师评价 | 其他项目 |
分数 | 参考相关条例 | 10 | 参考下述标准 |
1、期刊论文分数整个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都可计分(不封顶),计分标准参照《2024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计分。
参考链接:https://acem.sjtu.edu.cn/notices/83728.html
2、导师评价
由导师根据博士生学习期间综合表现以及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给予评分,满分10分。若导师评分为0分,取消该同学参评资格。
3、其他项目
(1)毕业后到被列入交大引导目录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就业;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就业、基层就业等,计5-15分。
(2)任社团指导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等,根据工作表现,计2-5分。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科技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参与挂职锻炼项目等,根据成绩或表现,计1-5分。
(4)曾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博士生,计1-5分。
(5)为学校、学院、集体作出较大贡献者;有见义勇为、扶残助弱、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先进事迹(有事迹报道)或其它能体现公益性质的事迹者,酌情加分。
(6)原则上参评学生均需按要求撰写提交成长成才故事,计2分。需参照《附件2:关于面向2025年3月毕业生征集“2025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撰写并附照片。
五、材料提交
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于2024年12月5日17:00前,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电子版表格、成长成才故事、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打包,命名为“姓名-专业-博士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发送至acemdoctor@163.com,由学院进行最终审核。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思政老师处。
(1)表1:论文加分统计(交电子版)
(2)论文证明材料(交纸质版,要包含作者信息及期刊名称)
(3)表2:其他加分信息统计(交电子版)
(4)其他加分项证明材料(交纸质版)
(5)导师评分表(交纸质版)
(6)成长成才故事(交电子版)
六、其他说明
1、奖励办法:获评优秀毕业生将颁发荣誉证书、荣誉绶带和纪念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将存入本人档案。
2、相关参评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此次和后续任何评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3、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在今后在校期间违反评选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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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