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在岗在编、未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且申请对象(及配偶)在上海无住房的教职工,可申请学校教师公寓。公寓概况请见:https://zcc.sjtu.edu.cn/fgysq/705.jhtml。
若已分配工号,可登录“交我办(my.sjtu.edu.cn) - 资产 - 公寓 - 教师公寓”申请。若尚无工号,请联系王嘉铭(54748914)代为申请。
详情请参考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的《开云网页登录 教师公寓管理办法》https://zcc.sjtu.edu.cn/gyglxj/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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